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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全市促消费工作部署,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,进一步激发重点领域消费信心,促进消费提质扩容,结合《吕梁市商务局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二季度促消费活动的通知》(吕商务〔2025〕24号)文件要求,结合我县实际,开展此次促消费活动。一、活动时间及范围(一)活动时间2025年5月1日-2025年5月31日(二)发放范围交城县常住人口及在交工作学习、观光旅游人员,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交城县即可申领使用消费券。(三)参与企业本次活动重点支持对象为交城县内零售、餐饮、住宿行业限额以上企业(附件1)。二、活动内容(一)发放消费券1.发放平台:通过“建行生活”APP发放电子消费券。2.发放时间:2025年5月1日-5月31日,每周二周五上午10:00准时发放,先到先得,领完即止;消费券四日有效,截止第四日23:00消费券自动作废,活动中后期可根据票券核销情况灵活调整投放安排。3.消费券种类及面额:零售消费券:满50元减15元、满100元减30元、满200减60元。餐饮消费券:满100元减30元、满200元减60元、满300减90元、满400减120元。住宿消费券:满100元减20元、满200元减50元、满400减100元。4.使用规则:(1)消费券将根据消费需求灵活调整各券种投放节奏和投放额度。(2)消费者获得消费券后,可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以核销票券。消费者购买一件或多件商品的统一结算价格达到满减条件,即可使用相应券种的消费券进行抵扣。持有多种面额消费券的,系统自动优先使用面额大的消费券。成功申领政府消费券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,消费券自动失效。(3)领券但不使用核销的,视同已参加过消费券活动,发券主体和发放平台均不再以任何形式向消费者进行补偿。消费者已领到的券过期后,相应资金回充到消费券资金专户,供发放平台为本次活动继续发券使用。(4)每笔消费限使用一张消费券,不可叠加使用。
附件1

来源:交城融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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